福建省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4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2月04日 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2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21日,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1月2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30件共计21.6公斤,货值596.16元,已销售30件。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天猫尚客食品专营)销售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丰泽分局已于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了30件,已销售30件(含被抽检的6件),货值金额617元。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