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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9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02月28日 发布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5类食品274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80批次、乳制品50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广安市前锋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 活白鲢,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验结果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珙县阳光摩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毕兴鲜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结果为45.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宜宾、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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